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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凤台县杰出人才奖初步人选事迹情况公示
1、王克国,男,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主要从事刑事检察、反贪污贿赂、控告申诉检察等。2002年荣立三等功,2004年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接待员”和“十佳文明接待员”,2005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其所在的控诉科荣记集体三等功,连续三年获省院“文明接待室”称号,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2、王保如,男,1965年8月出生。安徽瑞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涉足多个投资行业,纳税金额连续三年全县排行第二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97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生产者,2002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民营企业家”,2002年被聘为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员,2008年该企业获“凤台县明星民营企业”称号,2005年度全市民营企业排序12名,2006年度全市民营企业排序第4名,2007年度全市民营企业排序第3名。
3、王振玉,女,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主要从事审查批捕、侦查监督、公诉、反贪等工作,严惩贪污、贿赂等各种职务犯罪行为。2002年市级优秀侦查监督员,2003年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省级优秀侦查监督员”称号,2004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还多次被市、县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
4、刘云山,男,195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顺安矿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1979年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004年被市政府授予“淮南市民营企业二十强”;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凤台县就业再就业“先进企业”,2005年市政府授予淮南市民营企业十强;被凤台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创业明星”,2006年被市政府审定为淮南市民营企业排序第1名,2006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中营业收入总额列第1263位,2008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明星民营企业称号,2007年淮南市民营企业排序第2名,2005年度安徽省民营企业50强,2006年度安徽省民营企业50强第37名,2007年度安徽省民营企业50强。
5、刘传光,男,195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凤台县丰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用二产反哺一产,发展了“麦—虾稻—经济作物”稻田立体生态农业,并使该农业生产区走上了网络化和高科技管理的道路,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并通过了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认证。淮南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08年被淮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返乡创业带头人”,2008年被淮南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2009年被淮南市委、市政府评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先进个人。
6、孙多平,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凤台县米王粮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实行订单农业,走“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思路,优化了农业种植结构和品种质量,辐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2003年被凤台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农村致富带头人”,2005年出席由《中国工商》杂志社、中国民营企业国际合作发展促进会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民营经济高峰会”被评为优秀企业家代表,该企业是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银凤”牌糯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是安徽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7、朱景梅,女,197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凤台县景梅艺术实验学校校长。创办的景梅艺术学校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艺术人才,安徽省钢琴协会理事钢琴拾级音乐家协会声乐专业委员会会员,2002年参加由中国广播影视杂志社主办的第一届中国艺术新星大赛中荣获全国“十优”奖,2003年参加由中国戏曲表演学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艺术新星大赛获全国“十佳”奖,2007年在首届国际少儿艺术节开幕式比赛中获“优秀园丁奖”,2004年在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文化厅等六单位联合举办的少儿艺术大赛中获优秀园丁奖,2005年在第十八届安徽少儿音乐舞蹈大赛中获钢琴、声乐类优秀指导教师奖,2007年景梅艺术学校在首届国际少儿艺术节开幕式歌舞比赛中获特别奖,2005年指导的学生李冉冉在首届全国少儿歌手电视大赛中获优秀小歌手奖,2007年指导的学生朱迪在首届国际少儿艺术节声乐比赛中获金奖。
8、余晨晓,男,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凤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06年被国家卫生部授予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0年参与的《中国流行性出血热监测研究》项目,被卫生部授予科技进步二等奖,2003年被淮南市委、市政府授予防治非典先进个人,2001年凤台县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
9、吴在恩,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凤台县纪委副书记。秉公办案。1996年、1998年、2000年、2008年被中共淮南市纪委、淮南市监察局授予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2003年被中纪委、人事部、监察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06年被淮南市委、市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淮南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0、宋忠洋,男,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凤台县花鼓灯艺术团团长。在艺术编导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多次带团出国演出、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型演出,对推动花鼓灯艺术做出重大贡献,成绩显著。2004年舞蹈《俏老太,乐老头》在第六届安徽省花鼓灯灯会中,获三等奖,2004年编导舞蹈《春》,被省文化厅评为第六届花鼓灯会一等奖,2006年编导舞蹈《鼓乡俏媳妇》、《瞧,这帮鼓架子》分别被省文化厅评为第七届省花鼓灯会一等奖,2007年参加中华经典龙舞展示赛获得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和中国文化报社颁发的荣誉证书,2007年《瞧,这帮鼓架子》被中国舞蹈“荷花奖”组委会授予银奖,2008年在华东六省一市舞蹈比赛中《兰花嫂》获创作一等奖。